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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公布!计划改造121个小区1万多户

敬请关注☞ 乌兰察布生活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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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北路东西十二片区


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政府公寓1#2#、建设街19号住宅楼、建设街22号住宅楼、报社小区、气象局小区、地质队小区(桥西)、新华商场楼、三义城、工行家属楼(桥西)、白银楼、六马路40号、新体路17号、新体路181号),小区总建筑面积56203.6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701户

项目总投资3292.37万元




工农北路十一片区


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石油公司家属楼、财校公寓、毛纺厂家属楼、艺校家属楼、金属公司单体楼、建材公司单体楼、石油公司单体楼、物资库家属楼、104号肉厂家属楼、农行公寓、解放路64号楼、解放路67号楼、面粉楼),小区总建筑面积55746.03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2栋,户数合计787户

项目总投资:3112.38万元



工农北路十片区


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个(氧气厂家属楼、公安公寓、师砖单体楼、水校楼、旧师专家属楼、融泽苑1#2#3#号楼、高知楼、虎山公寓),小区总建筑面积81799.88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823户

项目总投资:4034.91万元




恩和大街九片区


项目计划改造小区9个(公园路21号单体楼、乌盟通信家属楼(畜产)、胜达住宅楼、环保小区、国税小区、科技公寓、人防楼、高管楼(征费楼)、设计院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9148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807户

项目总投资:4102.19万元




恩和大街八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公署楼、盟宾馆家属楼、工行农行人行、建行小区、地质队家属楼、公路工程家属楼、水文楼、审计楼、粮食车队家属楼、计委纪检家属楼、拖拉机厂东住宅楼、师范附中家属楼、恩和路47-3号),小区总建筑面积102982.89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5栋,户数合计1013户

项目总投资:5446.07万元




团结大街七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2个(农牧技校家属楼、种子公司、二轻钢材市场家属院、农业局家属楼、征费小区、二建小区、水利局家属楼、前进路66号、前进路68号、交通路5号小区、税务小区、怀远北101号小区),小区总建筑面积83880.67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5栋,户数合计857户

项目总投资:4499.66万元,




怀远北路六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2个,(军干所家属楼、线务局家属楼、供销楼、工商家属楼、信用社家属楼、防疫站家属楼、统建楼、旧136处家属楼小铁门楼、粮油楼、邮电局家属楼、检察院家属楼、怀远北路201号楼(兵站)),小区总建筑面积75760.6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622户

项目总投资:3951.43万元




工农北路五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皮毛商城1个住宅小,小区总建筑面积83925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38栋,户数合计1163户

项目总投资:4754.01万元




工农北路四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4个(工农北路15号司法楼、工农北路16号司法绿楼、夕阳红养老院、教委楼、民中家属楼、征费住宅楼、运管住宅楼、电视中专楼、信用社家属楼、民师住宅楼、建筑技校12号、运输公司住宅楼、开发楼、邮电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6232.1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807户

项目总投资:4155.61万元




解放大街三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1个(牧民住宅楼、物质住宅楼、拉链厂住宅楼、安居小区5-8号、二中家属楼、空军楼、皮件精品楼 、公署楼(建桥路)、解放路41号楼、联通家属楼、解放路43号楼),小区总建筑面积95341.8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756户。

项目总投资:4874.32万元




解放大街二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0(盟医院家属楼、血站公寓、市财政家属楼、四百货家属楼、商业处家属楼、惠丰住宅楼、工商局家属楼、建设小区、前新房产家属楼、车具厂家属楼),小区总建筑面积95390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3栋,户数合计882户

项目总投资:4239.4万元




乌兰路一片区


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7个(农行3号楼、鞋厂家属楼、人行家属楼、农行农发行家属楼、汽车装具综合楼、派出所楼、土产综合住宅楼、怀远北路1号楼、怀远北路2号楼、怀远北路6号楼、察哈尔家属楼、统建5号楼、工商公寓住宅楼、逸夫小学住宅楼、九龙街94号楼家俱城、蔬菜公司住宅楼、统建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3301.3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1栋,户数合计788户

项目总投资:4063.11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怀远北路东西十二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72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怀远北路东西十二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政府公寓1#2#、建设街19号住宅楼、建设街22号住宅楼、报社小区、气象局小区、地质队小区(桥西)、新华商场楼、三义城、工行家属楼(桥西)、白银楼、六马路40号、新体路17号、新体路181号),小区总建筑面积56203.6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701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3292.3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二广高速以东、京银线以北、滨河西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农北路十一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71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农北路十一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石油公司家属楼、财校公寓、毛纺厂家属楼、艺校家属楼、金属公司单体楼、建材公司单体楼、石油公司单体楼、物资库家属楼、104号肉厂家属楼、农行公寓、解放路64号楼、解放路67号楼、面粉楼),小区总建筑面积55746.03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2栋,户数合计787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3112.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二广高速以东、京银线以北、滨河西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农北路十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70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农北路十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8个(氧气厂家属楼、公安公寓、师砖单体楼、水校楼、旧师专家属楼、融泽苑1#2#3#号楼、高知楼、虎山公寓),小区总建筑面积81799.88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823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034.9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二广高速以东、京银线以北、滨河西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恩和大街九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69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恩和大街九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9个(公园路21号单体楼、乌盟通信家属楼(畜产)、胜达住宅楼、环保小区、国税小区、科技公寓、人防楼、高管楼(征费楼)、设计院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9148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807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社区养老中心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102.1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二广高速以东、京银线以北、滨河西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恩和大街八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8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恩和大街八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3个(公署楼、盟宾馆家属楼、工行农行人行、建行小区、地质队家属楼、公路工程家属楼、水文楼、审计楼、粮食车队家属楼、计委纪检家属楼、拖拉机厂东住宅楼、师范附中家属楼、恩和路47-3号),小区总建筑面积102982.89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5栋,户数合计1013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5446.0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团结大街七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7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团结大街七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2个(农牧技校家属楼、种子公司、二轻钢材市场家属院、农业局家属楼、征费小区、二建小区、水利局家属楼、前进路66号、前进路68号、交通路5号小区、税务小区、怀远北101号小区),小区总建筑面积83880.67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5栋,户数合计857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499.6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怀远北路六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6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怀远北路六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2个,(军干所家属楼、线务局家属楼、供销楼、工商家属楼、信用社家属楼、防疫站家属楼、统建楼、旧136处家属楼小铁门楼、粮油楼、邮电局家属楼、检察院家属楼、怀远北路201号楼(兵站)),小区总建筑面积75760.6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7栋,户数合计622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3951.43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农北路五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5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农北路五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皮毛商城1个住宅小,小区总建筑面积83925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38栋,户数合计1163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社区养老中心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754.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农北路四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4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农北路四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4个(工农北路15号司法楼、工农北路16号司法绿楼、夕阳红养老院、教委楼、民中家属楼、征费住宅楼、运管住宅楼、电视中专楼、信用社家属楼、民师住宅楼、建筑技校12号、运输公司住宅楼、开发楼、邮电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6232.1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807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155.6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解放大街三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3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放大街三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1个(牧民住宅楼、物质住宅楼、拉链厂住宅楼、安居小区5-8号、二中家属楼、空军楼、皮件精品楼 、公署楼(建桥路)、解放路41号楼、联通家属楼、解放路43号楼),小区总建筑面积95341.84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19栋,户数合计756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874.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解放大街二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2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放大街二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0(盟医院家属楼、血站公寓、市财政家属楼、四百货家属楼、商业处家属楼、惠丰住宅楼、工商局家属楼、建设小区、前新房产家属楼、车具厂家属楼),小区总建筑面积95390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3栋,户数合计882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239.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乌兰路一片区

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集建工〔2020〕41号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兰路一片区)


2、项目概况:项目计划改造小区17个(农行3号楼、鞋厂家属楼、人行家属楼、农行农发行家属楼、汽车装具综合楼、派出所楼、土产综合住宅楼、怀远北路1号楼、怀远北路2号楼、怀远北路6号楼、察哈尔家属楼、统建5号楼、工商公寓住宅楼、逸夫小学住宅楼、九龙街94号楼家俱城、蔬菜公司住宅楼、统建楼),小区总建筑面积73301.3平方米,小区住宅栋数21栋,户数合计788户


改造内容包含排水管线、供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硬化、监控系统、大门、路灯、快递柜、垃圾箱、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


3、项目总投资:4063.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投资。


4、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4月—2022年12月。


5、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集通线以南、京包线以东、京银线以北、工农北路以西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房屋、土地征收方面存在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实施单位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四、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骆  宁       联系电话:8203830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晓云       联系电话:18347475900 


特此公告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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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集宁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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